1、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承担二倍经济补偿的但如果是员工不适合工作了,由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减少损失回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2、二对你提出的减薪20%,在看是否针对你一个人,还是整个企业人人都是这样,如果是针对你一个人,哪么你有权不接受,如果是针对整个企业,哪就另当别论三未签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二条;用户还可以通过应用随时随地通过应用与全国优秀律师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接受国内最高效的免费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应用还提供了综合法律搜索功能,可搜索法律文书合同咨询律师案例地图功能,用户可以通过应用查询与律师之间的。
3、二因是企业方面原因,你办理各种手续再走的话,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如你不办理手续再走,你不但可能得不到经济补偿,还有可能违约而赔偿企业的经济损失三关于经济补偿,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第三十七;1主动辞职,对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申请公司支付双倍薪水的请求在现行法律规定上,我认为比较难得到支持,为什么请看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仅仅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单位突然要员工都签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我们签字签名字,不签日期,这样肯定是不对的,这个步枪要去的话,留下了安全隐患的,他他可以单位的话,他可以随便打印一个日期就可以了,对自己是非常不利的。
4、二公司在合同上约定的条款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属无效条款三如果公司要把你们从珠海,调到广州的话,如果你们不愿意前往的,应由公司提出解出劳动合同,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本来一年支付一个月的,但劳动合同法第。
5、对方律师联系你可能是想出于协商的目的,可以接电话协商看对方态度,但是不能在电话中陈述任何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或者自己掌握的证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4年4个月,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
评论列表